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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省2.26烟花爆炸事故的反思
2010年03月02日   出处:东吴镇安监所

广东省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2.26”烟花爆炸事件造成20人死亡,49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经广东省有关部门认定,事故为非法燃放烟花所致。经初步查明,前晚759分,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村民杨俊树(男,60岁)一家在自家门前约30处空地非法燃放烟花,引爆家门前堆放的烟花,造成重大爆炸事故。这不仅给遇难者及家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遗憾,也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

我们查看到此项信息后,也深深为之震撼,特别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临时突击检查,在2.28元宵节前,逐个对烟花爆竹经营户传达了广东省烟花爆炸事件,要求经营户严格控制进货渠道,对店铺内的烟花存放规范化,千万小心烟火,在元宵节燃放爆竹需小心再小心。从检查情况来看,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意识还是比较强的,有部分经营户已经将烟花销售完毕,还有在销售的店铺也做到了比较规范化的经营,有规范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记录,对烟花的存放也能做到整齐规范,并在烟花附近杜绝烟火的存在。

东吴镇整体安全状况良好,也度过了一个平安的元宵佳节,但我们从来不能松懈对烟花爆竹安全的防范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方能长居久安,不要让悲剧再次重演。

发布人:ba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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