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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积极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010年02月26日   出处:安监科

 

1、严格审批,把好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关口。区安监局从实际出发,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总体布局实行由区、镇()街道两级负责、按级落实、属地管理。区安监局负责总体布局,控制总量,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具体布点工作。对申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现场进行实地审查,凡零售点与零售点之间,零售点与加油站、学校、幼儿园、医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不符合安全距离的,坚决不予审批。2010年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点经审批通过了177家,比2009年减少6.8%。

2、加强宣传,营造文明购买安全燃放氛围。在鄞州日报上做了城乡会客厅等专题宣传节目;在鄞州电视台播放了专门制作的电视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并在每天黄金时段用滚动播出;在鄞州广播电台播放快板宣传节目;在万达广场用电子屏幕播放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并印刷了宣传画发放到各镇乡(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单位;用法制宣传车在烟花爆竹主要的集贸市场等区域进行烟花爆竹宣传,引导正确的烟花爆竹消费方式,向消费者宣传购买和文明燃放的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联合执法,打击非正常渠道销售储存运输。我区地域广大,周边环境复杂,因此有大量烟花爆竹通过非法渠道进入我区,不法分子私下租用民宅和厂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加强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行为成了当务之急。20101月份以来,由公安、工商和安监等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共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7起。此外,从28开始,抽调区公安、工商、城管、质监、贸易等相关部门共19名人员参加春节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主要打击重点区域和非法运输、仓储、销售等行为。各镇乡也分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日常巡查,重点规范本区域销售点的经营行为,制止非法销售,查找非法储存窝点。

4、严密监控,构建安全监管预警网络。区各相关单位在春节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各镇乡街道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动员各村、社区和物业公司配合做好管理工作,形成一个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的预警网络,随时通报情况,处理突发事件。

发布人:ba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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