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政办发〔2009〕177号
关于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
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即将来临,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近期,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和《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208号),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9月份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关于鄞州区“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鄞安委〔2009〕4号)文件要求,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进一步促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为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庆祝建国6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地和各部门实际,督促辖区内和本行业所有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同时,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和督查,确保不留死角。
(二)坚持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各单位要在对辖区内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隐患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三)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开展好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主管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积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坚持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各单位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排查治理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的重点是:
(一)道路交通领域。要排查治理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防超载、防超限、防超速,继续严查酒后驾车;
(二)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排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隐患,防坠落、防坍塌,严查农村建筑市场违章建筑;
(三)消防安全领域。要全面排查高层多业主、镇村出租房、商场、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防火灾、防踩踏;
(四)非煤矿山。要重点排查爆破作业、宕面坡度等方面隐患,防爆破伤害、防坍塌、防坠落、防火工品流失和意外爆炸;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要重点排查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
(六)水上交通及渔船作业。要排查各类船舶和航道、桥梁防碰撞等基础设施,重点检查渔船捕捞和渔船作业船只,防超载超员、防冒险航行、防夜航;
(七)汛期安全。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认真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措施,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八)其它重点领域和行业。冶金有色、船舶修造、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教育、卫生、气象等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的基础上,突出防触电、防火灾、防坠落、防倒塌,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四、方法步骤
这次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部署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生产经营单位自行查找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本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
区政府成立督查组对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对做好建国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该项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抓紧抓实抓好。
(二)完善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台帐,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建立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加大问责工作力度。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现存在失职渎职,参与事故瞒报的,要查明原因,认定责任,严肃处理;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特别是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以致因违法、抗法造成事故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力度,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对国庆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律按照高限严厉处罚,并在新闻媒体给予曝光。
(四)及时沟通,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于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爱华,联系电话87417881,传真87417880)。安委办汇总后按要求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将对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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